日前,蘇州市市場監管局制訂了《蘇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涉企“免罰輕罰”及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指導意見》,修訂印發了110項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3.0版清單及14項“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免罰輕罰”3.0版清單
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最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蘇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對“免罰輕罰”2.0版清單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升級,“免罰輕罰”3.0版清單在原2.0版80項清單基礎上共增加30項內容。升級后的清單適用范圍更廣,惠及群體更多,有助于企業更好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方便一線執法人員操作,提升行政執法的精細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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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項“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或部分設區市實施的國家試點改革事項清單和全省或部分設區市實施的自主改革事項清單的通知》及省市場監管局法規工作總體部署,在全省創新試點制訂了14項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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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來
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9127件,為企業減免處罰金額6.36億元,免予處罰案件占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近1/5。


來源:蘇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