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王小兵 通訊員 邱清穎 吳玉嬌)光伏發電有利于削減電力尖峰負荷,節約優化配電網投資。然而,吳江一家電子公司因為廠區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出現的問題與一家能源公司引發矛盾,這起矛盾如果不能及時化解,將會導致光伏發電系統“半途而廢”,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得益于吳江區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辦案理念,近日這起矛盾得到了實質性化解,不僅光伏發電系統實現了并網發電,還減少了企業的訴累和成本,實現了雙贏、多贏的良好局面,受到雙方企業的一致好評。
吳江這家電子公司主要生產螺絲,這些螺絲需要精細化加工,有七八道工序。以往,這家公司都把其中的一道熱處理工序承包給其他公司外加工,每年外加工費要100多萬元。為把螺絲生產全流程、全鏈條掌握在自己手里,降低點成本,這家公司準備自己做熱處理。因為熱處理需要大量的電能,這家公司便想著在廠區安裝光伏發電系統,以便電量自給自足,余量還能并網。于是,這家電子公司便把安裝光伏發電系統承包給了一家能源公司,合同約定由能源公司負責光伏發電系統方案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及并網驗收。然而,能源公司把光伏發電系統安裝好后并沒有完成并網驗收,且在安裝過程中導致電子公司的廠房漏水。對此,電子公司拒絕支付剩余工程款,因此雙方發生激烈矛盾。對此,電子公司將能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承攬合同、返還安裝款并賠償違約金及損失。而能源公司也將電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電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這是一起合同糾紛,如果解除承攬合同,返還、折價、損失鑒定都會給雙方帶來時間和金錢上的負擔,最終造成“雙輸”的局面。為推動矛盾實質性化解,吳江法院辦案法官胡云杰專程到電子廠實地了解情況,發現電子公司廠房確實存在漏水情況,且水漏到公司生產的螺絲上,導致不少螺絲生銹,損失不小。能源公司承認由于工人安裝時破壞了防水層導致漏水,但認為,他們派工人維修過幾次,而廠區內有兩個配電房不符合并網驗收的標準,光伏發電系統到現在沒有并網驗收是電子廠自身的問題,不是他們公司的問題。電子公司以各種理由拒付剩余工程款,責任完全在電子公司。
這起矛盾的癥結在于沒有并網發電和漏水維修及損失的解決,胡云杰分析后嘗試“背靠背”調解,經過釋法說理,最終確定由能源公司將電子公司原有的兩個配電房合并為一個,并將電子公司的光伏發電系統完成并網驗收。之后,胡云杰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胡云杰建議電子公司先詢問漏水修復的費用,能源公司后續也認可了該金額。針對尾款的支付、漏水損失、后續運維等問題,雙方也達成了一攬子調解協議。
這起涉光伏產業糾紛的實質性化解,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受到了雙方好評。“感謝法官幫我們解決了這起煩心事,這下我們可以安心搞生產了。”電子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表示,現在光伏發電系統一個月能產三萬五千多度電,發的電直接輸送到車間去用,正好供應廠里引進的熱處理工序,一個月就能省三四萬元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