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王小兵 通訊員 吳松 花夏)下半年各省份公務員招錄即將開始,“公考熱”也是當今社會居高不下的話題。然而,心懷“警察夢”的朱某,被詐騙分子王某以“上警校深造”“免試當警察”等為由步步引誘、利用,最終被騙取60余萬元。近日,經吳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本案中,王某在單位結識了前來實習的老鄉朱某,聊天期間,王某得知朱某報名參加了江蘇某警校的非全日制本科函授學習,并希望后續通過這一文憑報考公務員。
后來,王某因上班通勤太遠而辭職。在家待業期間,王某在網上看到江蘇一警校正在招錄成人本科,便報名參加。入學后,王某了解到自己所學的不是全日制學歷,覺得沒用便不再去上學。然而,王某卻開始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有關該警校的照片,儼然營造出“自己已考上警校,畢業后就能分配當正式警察”的假象。
抱著“警察夢”的朱某看到朋友圈后心動不已,便主動詢問王某,希望他能幫忙找“關系”,讓自己也能復制王某的“警察之路”。王某卻稱,朱某報名的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雖然無法參加公務員招警考試,但自己認識公安機關內部領導,在朱某報名的非全日制函授本科畢業后,可以幫助其到警校繼續深造,拿到全日制本科文憑,后續有資格參加公務員考試。隨后,王某陸續以請客送禮、打點關系等名義,多次騙取朱某錢財。
為了獲取父母資金支持,朱某邀請王某到家中與其父親、繼母一起吃飯、拉近關系。飯桌上,王某稱自己可以幫助朱某上警校,但需要5萬元用于打點關系,并承諾辦不成全額退款。眼看朱某的“警察夢”近在咫尺,朱某繼母狠下心,向王某轉了5萬元。
后來,朱某的函授本科畢業,卻遲遲等不來警校的入學通知書。為持續騙取朱某信任,王某又編造出新的理由——無需再去警校上學,直接在家等通知,到時候可直接安排為正式民警,以此安撫朱某的急迫之心,并繼續騙取朱某與其家人的錢財。
朱某繼母因手頭拮據,不愿再補貼更多的錢,王某又把詐騙對象瞄準了朱某的生母。王某向朱某生母講述起兒子的“警察夢”,充分利用起其對親生兒子的情感,以請人吃飯、給領導送禮為由,又陸續騙取朱某生母16萬余元。
面對王某的百般拖延,2023年10月,認為“永遠只差最后一步”的朱某終于失去耐心,意識到自己被騙,選擇了報警。后王某到公安機關自首,自愿供述全部犯罪事實。2024年2月,公安機關以王某涉嫌詐騙罪移送吳中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吳中區檢察院審查認定,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間,王某以幫助朱某就讀警校及轉為正式民警為由,騙取朱某及其親屬60余萬元。
吳中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提醒,面對即將到來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切勿相信任何“走后門”“找關系”,考公沒有捷徑,天上不會掉餡餅,勤奮備考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