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李楠楠、薄晨棣)今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檢察機關五年來開展巡回檢察工作,協同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促進提升監管改造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做法成效,并回答記者提問。
巡回檢察工作在保障被監管人合法權益、維護監管秩序穩定方面都發揮了較好作用。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副廳長劉福謙在回答人民網記者提問時表示,巡回檢察工作要認真梳理并協調解決存在的普遍性和深層次問題,推動巡回檢察工作全面深入扎實開展,為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檢察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深化對巡回檢察工作的認識。劉福謙表示,要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及時向同級黨委、政法委請示報告,爭取理解、重視和支持,建立良性、互動、積極的工作關系,實現監管改造與檢察監督工作的共同提升。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理念,強化辦案思維、嚴格辦案標準、規范辦案程序、注重辦案質效,做到敢于監督、善于監督、規范監督。
推進駐巡融合,切實提升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水平。充分發揮“駐”的便利和“巡”的優勢,推動派駐檢察與巡回檢察雙促進、雙提升。總結推廣最高檢開展跨省交叉巡回檢察的經驗做法和各地開展巡回檢察的經驗做法,繼續落實好《人民檢察院巡回檢察工作規定》,修改巡回檢察工作手冊,制發巡回檢察典型案例,不斷完善巡回檢察制度機制。同時,進一步理順派駐檢察與巡回檢察的關系,派駐檢察要成為巡回檢察的“前哨”,為巡回檢察組提供有效信息,為調查核實工作提供支撐,督促監管場所整改落實巡回檢察發現的問題。巡回檢察要促進派駐檢察更好開展日常工作,努力“留下一支不走的巡回檢察組”。
此外,注重強基固本,加強隊伍和信息化建設。加強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采取同堂培訓、案例剖析等形式,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典型監督案例,發揮巡回檢察人才庫的引領示范作用,提高巡回檢察人員的履職能力和水平。加強巡回檢察信息化、科技化、數據化建設,形成大數據賦能長效機制,以巡回檢察軟件為抓手,聚焦監獄刑罰變更執行等重點案件,提升深挖職務犯罪案件線索能力,提高辦案效率。
拓展創新思路,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探索建立偵查辦案團隊提前介入巡回檢察、后期協調配合等工作機制,實現巡回檢察與檢察偵查工作有機結合。科學設置巡回檢察相應考核指標,引導和鼓勵干警參與巡回檢察工作,促進隊伍整體監督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