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4日電(記者于瀟)今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買賣合同(不包括房屋買賣合同)類訴訟監督案件4000余件,有力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提示,各類市場主體在買賣過程中要積極采取相應措施防范潛在交易風險,及時保存相關證據,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民事糾紛,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
結合監督辦案,該負責人對合同簽訂履行中常見的問題及法律風險進行了總結:一是簽約履約中未核實對方當事人真實身份,致使維權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大大增加,并且民事訴訟敗訴風險極大。二是個別公司印章管理混亂或利用非備案印章逃避債務,致使公司陷入不必要的民事訴訟中。三是以口頭形式簽訂、履行合同。四是少數公司以循環買賣掩蓋非法融資借貸。
“買賣是最基本的市場行為之一,但不少買賣產生糾紛甚至引發訴訟,影響了便捷高效的市場交易秩序。”有鑒于此,該負責人建議:一是認真核實對方真實身份。對于代理人受公司委托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謹慎核實,對于履行地和公司所在地等無直接關系的買賣合同,更應當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身份造假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二是制定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三是對于不能當場完成的買賣合同,應當盡可能簽訂書面合同或者電子合同。四是開展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做到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