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涉“雙減”政策民事糾紛化解,助力“雙減”政策落地見效,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課題組對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寧波市涉“雙減”政策民事案件的審理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
一、基本情況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寧波兩級法院共受理涉“雙減”政策一審民事案件1352件,審結1320件。具體情況如下:
1.從案由來看,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占比最高。該類案件中,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占53.94%,占比最高,遠高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
2.從糾紛成因來看,突發性停業系主要因素。教培機構突發性停業導致家長集中申請退費、員工集中討薪、房東主張剩余租金等。也有部分家長在“雙減”政策出臺后對教培機構前景產生懷疑而引發恐慌性退費潮。
3.從結案方式來看,調解、撤訴明顯多于判決。該類案件中以調解(含訴前調解成功等)、撤訴方式結案的占總結案數的68.64%,以判決方式結案的占15.24%,以其他方式結案的占16.12%。
二、原因分析
1.“卷款跑路”難預防。“卷款跑路”的主體主要是教培機構的直接負責人,員工、投資人、合伙人在負責人“卷款跑路”之前有時也毫不知情。“卷款跑路”極易引發連鎖反應,衍生“退費潮”“討薪潮”“主張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等一系列糾紛。
2.“經營混亂”難監管。部分教培機構擅自將課程轉包、委托給不具備相關教學經驗的其他主體完成授課,授課效果難以保障。極少數教培機構股東注銷公司后攜款潛逃,導致消費者維權無門。
3.“盲目報班”難扭轉。部分家長將不規范的教育機構視作“救命稻草”,在簽訂教培合同過程中對合同條款不重視,對教培機構資質審查不嚴,缺少防風險意識。
三、對策建議
1.構建動態監管機制。建立分級預警機制,各相關單位按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落實具體分級預警措施,提升對糾紛發生前異常情況的敏感度。完善日常預防性監管模式,對專項賬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教培機構通過多個賬戶收取教培費的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整治。另外,要著力引導家長理性消費,幫助家長樹立風險防范意識。
2.充分發揮多元解紛效能。法院協同矛調中心、主管單位等組織調解,教育部門與家長代表、培訓機構協調溝通,矛調中心援助律師出面解答雙方關心的法律問題。法官指導調解員對糾紛進行調解,如需司法確認,及時出具相應法律文書。難以協商的,挑選典型案件,優先審理并下判。在示范訴訟期間,可視情允許其他關聯案件當事人旁聽。
3.妥善使用威懾與激勵機制。對惡意轉移資產后“躺平”的相關人員需有針對性地進行威懾,在糾紛發現初期,公安機關依職權調查其資金流向,對有明顯轉移資產、侵占公司財物行為的,依法刑事立案。對于打著“有關系能進名校”等幌子進行詐騙的犯罪分子,予以嚴懲。依托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積極引導當事人主動履行,以信用恢復措施激勵關注自身信用、具有誠信履行行為的當事人。
(課題組成員:王水維 馬金平 施 曉 尹振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