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江蘇燁 通訊員潘志凡)日前,上海市檢察院出臺《關于在全市檢察機關大興調查研究的實施方案》,要求聚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期間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認真貫徹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等十大調研主題,明確責任部門、完善推進機制、創新調研方式,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規律。
根據《實施方案》,調研采取院領導包片督查的方式,按照提高認識、制定方案、開展調研、深化研究、解決問題、督查回訪等6個步驟推進落實。
此前,上海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勇已率調研工作組,綜合采取一對一訪談、分組交流、班子座談、督導反饋等方式,深入浦東新區檢察院、長寧區檢察院開展調研,就發揮“大院”優勢、提高辦案質效等情況和問題形成調研報告,并提出具體工作思路和方案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