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記者張丫
昨天上午,記者從《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共42條,由總則、規劃和保護、傳承和利用、法律責任、附則五章組成。
立法創新,以大運河文化為保護對象
據了解,在此次立法之前,除了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于促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決定以外,其他各省、市立法規范的對象都是大運河文化遺產。大運河文化的概念大、范圍廣,立法難度很大,但經過反復論證,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使用了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為法規名稱。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澤亞表示,以大運河文化為立法對象有三大特點。一是體現了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深入貫徹,展現了整體保護傳承利用大運河文化的理念,在立法上具有創新性。二是能夠與國家、省、市關于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規劃在名稱上保持一致,便于用地方立法的手段來進一步推動和保障規劃落實。三是法規在以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為重點的同時,還明確了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生態保護、航運管理、文化產業、大運河代表性景點景區建設等內容,在概念邏輯上實現了周延。
4大規劃,健全完善保護規劃體系
此次蘇州市立法保護大運河文化重磅出擊,在一部法規中制定了4大規劃,即由蘇州市人民政府編制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實施規劃,由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文物)部門組織編制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由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編制大運河文化帶空間發展規劃,由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議事協調機構組織編制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保護實施規劃。陳澤亞解釋說:一部法規中要求制定4個規劃,這在地方立法中是很少有的,體現了我市對發揮規劃引領作用的高度重視,有利于全面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
同時,《條例》構建了權責明晰、各司其職的管理體制機制,規定相城區、虎丘區、姑蘇區、吳中區和吳江區是大運河文化帶蘇州段核心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是大運河文化帶蘇州段拓展區。明確將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應保盡保,高標準保護大運河文化遺產
蘇州有著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且歷來高度重視其保護傳承利用工作,而對大運河文化遺產的保護更是《條例》中的重點內容。
《條例》明確規定,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重點是大運河文化遺產。蘇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包括五項:第一、二項是世界文化遺產河道和世界文化遺產點;第三項是第一、第二項以外的大運河水工遺存、附屬遺存、相關物質遺產和歷史文化街區;第四項是昆曲、古琴藝術、端午習俗、香山幫傳統建筑營造技藝、緙絲織造技藝、宋錦織造技藝、碧螺春制作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五項是其他依法補充列入的大運河文化遺產。同時,《條例》還明確了大運河文化遺產名錄和檔案、預先保護、標識和界樁、遺產監測和應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文旅融合,推進數字大運河建設
為有力推動大運河文化的傳承利用,《條例》對大運河文化產業發展、旅游促進、景點景區建設等方面作出規定。要分級分類建立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項目庫,推動大運河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壯大重點領域文化產業、利用工業遺產發展文化產業、促進大運河文化和體育休閑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數字大運河建設也是一大亮點。近年來,蘇州在數字化建設方面不斷深入,進行了不少新探索、新實踐。《條例》關注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數字化建設,要求推進大運河文化基礎數據產生、整合和數據庫建設,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遙感監測、數字孿生等技術,推動大運河文化遺產資源數據共享和開發利用。
《條例》對破壞大運河行為的處罰規定也進行了明確。蘇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大運河文化帶和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純表示,全市將推動嚴格執法,切實維護《條例》的法律權威,真正發揮《條例》的剛性約束作用,確保《條例》不折不扣落地執行。同時,還將利用好大運河各類文體場館、健身步道等陣地,發揮好大運河相關志愿服務隊伍作用,引導市民群眾共同參與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共建共治共享大運河文化帶精彩蘇州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