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江蘇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居家適老化改造工作,確保老年人家庭享受到適老福利,根據省民政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工作推進要求,現在消費品以舊換新居家適老化補貼申請時間有新調整,老年人居家適老化設施改造和智能監測設施、適老輔具配備申請的時間均延長至2024年12月20日。原則上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適老化改造工作,確保工期充足、改造到位。
消費品以舊換新,居家適老化改造的政府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分三種。
1.經濟困難老年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其他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老年人)在每戶3000元限額標準內按實際支出全額補貼。超出補貼標準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2.80周歲及以上的社會老年人申請消費品以舊換新居家適老化改造政府補貼80%、自付20%,補貼上限為每戶3000元,超出補貼標準的資金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3.60-79周歲的社會老年人政府補貼50%、自付50%,補貼上限為每戶3000元,超出補貼標準的資金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友情提醒: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間已享受過政府購買居家適老化改造服務補貼的老年人家庭,此次不再享受補貼。
想要申請的家庭看過來
通過“江蘇民政”微信公眾號—“微服務”—“居家適老化改造”移動端應用,或“蘇服辦”APP—“居家適老化改造”移動端應用提出改造申請。
申請設施改造、智能監測設施改造的家庭,在申請時需上傳老年人身份證、擬改造住房的房產證明(不動產權證、宅基地權屬證等相關證明),并勾選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請承諾書。老年人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親屬房屋的,如申請設施改造、智能監測設施改造的,還需獲得所居住房屋產權人的授權,申請系統中提供產權人授權書模板可供參考填寫。
只需申請適老輔具配備的家庭,申請時僅需上傳老年人身份證、填寫改造具體地址等信息,并勾選老年人家庭購買適老輔具申請承諾書。
以上申請均可由親屬、社區工作人員、居家上門養老服務人員等代為申請,代申請人須進行實名登記注冊,承諾代申請情況屬實。
申請后請在五個工作日內自行查看審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