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成中介“飛單”銷售賣房,比客戶自己上門能多賺0.5%的提成,房產公司業務員與中介公司員工相互勾結,將客戶上門購房合同做成了委托房產中介代理的“飛單”銷售,涉案價值700余萬元,日前8人涉嫌職務侵占被昆山警方依法處理。
近日,昆山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某房地產公司法務報警,稱多名業務員將自己銷售的房屋做成了中介公司分銷,涉及房屋100多套,涉案價值700余萬元。初步了解情況后,經偵大隊民警對荊某、高某、姜某等8名涉案人員開展進一步調查。
據查,荊某是一家房產公司銷售經理,旗下有6名業務員,房產公司銷售房屋分兩種模式,一種為客戶自動上門,業務員銷售房屋,業務員可以從中獲取1%的提成;另一種模式為中介公司分銷,由中介公司員工將客戶帶至售樓處,中介公司可從中獲取3%的提成。
荊某與其手下業務員為能夠多賺提成,將客戶自己上門銷售的樓盤做成中介公司分銷模式,并與中介公司達成協議,以這樣方式銷售出去的樓盤,雙方各拿1.5%的提成。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房產公司7名業務員以如此方式銷售出去113套房屋,涉案價值700余萬。
直至一名客戶仔細查看購房合同,發現自己上門看的樓盤,合同上卻寫著某某中介公司推薦介紹。其將這一情況反映給房產公司,牽出房產公司業務員、房產中介員工相互勾結,為多賺提成利用職務之便,將客戶自己上門購買的房屋做成了房產中介分銷模式。
目前,房產公司銷售經理荊某、房產公司業務員姜某、李某、高某,以及房產中介員工楊某等8人,因涉嫌職務侵占被昆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