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淵 通訊員 錢騰飛)自己酒駕被抓,想讓朋友開車“救駕”,沒想到朋友也喝了酒,被交警一起抓獲。于是,兩位好友雙雙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款1000元。
近日常熟交巡警東南中隊在常昆線渠中大橋開展酒駕整治行動。當晚8點半左右,小轎車司機劉某某因酒后駕駛被民警查獲,遂對其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測得結果為54mg/100ml,屬飲酒駕駛。
劉某某的車輛被扣,于是想讓朋友余某某前來接其回家;然而,余某某當晚同樣喝了酒,這位“好朋友”盡管喝酒,但是心存僥幸,自以為喝酒“有一會兒了”,便欣然駕車去“救駕”。當然,余某某同樣沒有逃過民警的火眼金睛,民警對其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測得結果為51mg/100ml,也屬飲酒駕駛。最終,兩位好友一同被警方依法扣車,并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