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魯青
考慮到老年群體的特殊性,在游泳之前,老人還是先到醫院檢查身體,并且游泳時有家屬陪伴。
炎炎夏日,游泳成為很多市民消暑納涼的好選擇。我市很多家游泳館規定,70歲以上老人游泳必須有健康證明、承諾書、家屬陪同,引起很多老人抗議。
游泳必須得有健康證明、承諾書以及家屬陪同,猛一看似有歧視老人之嫌,其實不然。
老年人,身體機能老化,在水中游泳,容易發生危險。無論是為老人安全考慮,還是減少事故的發生,游泳館這么規定本身沒什么錯誤。
可是,還是有些人感到不忿:在國外,老人游泳沒有什么規定,在我們這卻有這么多“不可以”。這是因為,國外的有些游泳館設施比我們好,有老人的專門防滑通道,還有泳道,以及老年游泳運動指導員等。
這就如同老齡駕駛,新交規規定,公民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最高年齡限制為70歲,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原因就在于老年人反應慢,在視覺、聽覺等方面處于劣勢,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游泳館制定上述規定,也是同樣的道理。
不可否認,游泳是一項適合老人活動的運動,可降低摔倒的可能性,可鍛煉肌肉和心肺功能,還可減少慢性病的發生。在我們的周圍,也活躍著一批喜歡游泳的老年運動“達人”。盡管如此,考慮到老年群體的特殊性,在游泳之前,筆者還是建議老人先到醫院檢查身體,并且游泳時有家屬陪伴。畢竟,拎好“安全繩”,老人的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