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萬的案子可以一錘定音
雙方糾紛涉及金額只有幾千元,有人怕打官司耗時耗力,或許律師費都不夠,而實際上,不到2萬元的簡單民事案件,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不僅省時省力,還能“一錘定音”,這樣的精簡訴訟構造,不僅提高審判效率還方便群眾訴訟。昨天上午,蘇州中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2016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小額訴訟審判工作情況。
為3000元的房租上法院
小額訴訟事半功倍
原告顏某起訴被告王某,稱王某結欠其房租3000元,并提供了欠條等證據。法院受理本案后,以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因事實較簡單,雙方爭議不大,法官通過電話與身在上海的被告王某取得聯系,向其釋明法律風險及責任后,督促王某履行房租支付義務。經過法官多次電話與雙方當事人聯系溝通,最終王某自動履行了款項支付義務,顏某收到房租后,即向法院申請撤回了起訴。
市中院民四庭法官沈莉菁告訴記者,本案因被告王某已離開蘇州本地,如通過普通訴訟程序,很可能面臨被告住址不明、拒收信件等無法正常送達法律文書的情形,而按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該種情形下,只能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審限勢必將延長幾個月,大大增加當事人的訴累及成本。而在小額訴訟程序下,法院靈活采取捎口信、打電話等簡便送達方式,向雙方當事人充分釋明法律風險及責任,并做好雙方溝通協調工作,最終在不到半個月的審限內,被告王某即主動及時付清了房租,原告撤回了起訴,及時、圓滿地解決了該起糾紛。
“小額訴訟”案件平均每月超千件
據法官沈莉菁介紹,自2013年以來,為深入推進小額訴訟案件的審判工作,蘇州市中級法院相繼出臺了《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相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小額訴訟須知》及裁判文書樣式等文件,進一步規(guī)范了小額訴訟案件審理的流程及相關事項。今年1-7月,蘇州全市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7076件,適用數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并在全省率先實現了標的額以下案件“應用盡用”。該案件類型主要集中于物業(yè)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以及勞動合同糾紛,分別占比為26.0%、17.9%、9.9%、7.8%。
■新聞延伸
哪些案子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答:標的額在18500元以下的簡單民事案件。
法官沈莉菁介紹,2012年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小額訴訟程序,并于2013年1月1日實施。目前,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審理的標的額在18500元以下的簡單民事案件,應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標的額在185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如當事人雙方均同意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簡單民事案件,一般為金錢給付的案件。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有: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糾紛;銀行卡糾紛;勞動關系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物業(yè)、電信等服務合同糾紛等。
小額訴訟有哪些優(yōu)勢?
答:方便快捷、高效公正、一審為終審。
法官沈莉菁告訴記者,與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相比而言,小額訴訟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具有方便快捷、公正高效等制度優(yōu)勢,能真正做到時間能縮短,正義不縮水。一方面,小額訴訟程序是速度最快的訴訟解紛機制。一審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一審簡易程序為三個月;小額訴訟一般應在三個月內審結,加上實行一審終審,免去了當事人上訴、二審等程序環(huán)節(jié)和周期耗費。單從時間上說,小額訴訟程序的優(yōu)勢就非常明顯。復雜的訴訟程序往往意味著較高的訴訟成本,如果當事人在一些標的額較小的案件投入較多的時間、精力等訴訟成本,即使打贏了官司,也可能感到得不償失。另一方面,小額訴訟程序是公正同樣有保障的訴訟解紛機制。小額訴訟案件的審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簡易程序的一般規(guī)定和《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專門章節(jié)規(guī)定,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在小額訴訟中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只是根據案件和程序特點進一步精簡訴訟構造、提高審判效率、方便群眾訴訟。此外,《民事訴訟法》也同樣賦予小額訴訟當事人以申訴、再審的司法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