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朱曉)“一部4G手機只賣298元,我覺得便宜才買的,結果給自己惹來了麻煩。”昨天,說起自己買手機的經歷,市民蔡女士仍有些后怕,她怎么都沒想到,一時貪便宜竟招來了“討債公司”的一頓威脅,要求她支付手機價格10倍的錢。報警后,民警判斷這是一起詐騙。
上周,蔡女士手機上收到了一條微信推送信息,大致的意思是只要支付298元就可以搶購一部4G網絡的智能手機。由于正好需要買一部新手機,蔡女士點擊閱讀了這條信息,根據提示訂購了一部手機,約定貨到付款。
隔天,手機就通過快遞送到了家中,蔡女士驗貨后以微信轉賬的方式支付了298元貨款。讓她覺得不滿的是,收到的手機沒有任何品牌,只在屏幕上方標出了“4G”的字樣,看上去做工粗糙。“不過,298元確實買不到好手機。”想到這里,蔡女士也就作罷了,沒有再去聯系出售方。
然而,9月9日蔡女士接到了一個來電顯示為鄭州的電話,對方自稱叫“王彪”,是一家位于相城區的討債公司。
在電話里面,男子詢問蔡女士是否花了298元購買了一部手機,稱這部手機的實際價格是2980元,手機廠家已經開具了發票,由他向蔡女士追討這筆錢。隨后,男子又說出了蔡女士的姓名、電話及家庭住址的詳細信息,并稱如果不支付2980元,會派人上門追討。短短一通電話,男子言語中滿是威脅,讓蔡女士膽戰心驚。
“對方對我的個人信息了如指掌,萬一真的找上門怎么辦?”左思右想,蔡女士報警求助。
民警趕到以后,根據蔡女士講述的事情經過和對方的信息分析,這應該是一起詐騙,利用人們貪便宜的心理,以購買低價手機作為誘餌,套取個人信息后進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