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訊(記者 王曉宇 通訊員 李澄澄)近日,連云港市灌南縣檢察院對一起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5月30日,灌南縣公安局相繼接到群眾報案,稱灌南縣某酒廠以需要資金周轉經營為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因案件涉及群體較廣,涉案金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后,灌南縣檢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偵查。
經依法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楊某等三人以高利息為誘餌,以其經營的灌南縣某酒廠運營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50余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1000余萬元。灌南縣檢察院根據現有證據依法決定對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