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APP刷單公司被告侵權索賠100萬
錢江晚報首席記者 肖菁 本報實習生 溫雨昕 本報通訊員 西法
這很有可能是“數據作弊領域首例民事案件”
由此揭開大數據時代APP刷單下載量粉絲量活躍度廣泛作弊的黑灰地帶
近日,在杭州西湖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一家專業做數據采集和分析的平臺,告了兩家替APP刷單的公司,打的是侵權之訴,意思是被告的刷單嚴重影響了原告數據平臺的準確性,破壞了它的正常經營,屬于嚴重侵權,要求賠償100萬。
官司庭辯激烈,而由此也揭開了隨著大數據時代來臨,在陰暗處廣泛滋生的數據作弊黑幕。有法律界人士說這很有可能是“數據作弊領域首例民事案件”。
通過給APP刷單
虛構其用戶量和活躍度
原告是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盟+】”),被告是杭州的兩家公司,“杭州維奇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快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對于刷單行為,大家是沒有異議的。
【友盟+】做的正是大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在業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舉個例子,比如說有風投想投資某APP,那么這款APP到底在市場上受歡迎程度如何,由APP自己提供的數據怕有美飾嫌疑,風投就往往求助于第三方數據平臺,將該平臺采集到的數據用作決策的重要依據。
而被告公司做的不好的事情,就是和APP開發商達成默契,通過技術手段,將APP的下載量,粉絲活躍度等“做”上去。
這就使得【友盟+】在采集數據的時候,采集到的部分數據就是作弊過的數據。
算不算侵權,侵犯了誰的權利,庭辯激烈
今天庭辯激烈,焦點集中在到底算不算侵權,侵犯了誰的權利。
被告方承認確實有刷單行為,這個行為也確實是不對的。但是,這是針對大數據的一個影響,而不是直接針對原告的,應該就此賠償原告嗎。
被告方律師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的呂妍舉了個例子,農夫山泉是大自然的搬運工,而【友盟+】在大數據時代好比是數據的搬運工,現在數據被污染了,那么受侵害的一方面是同質化的APP,也就是同行競爭者,這邊的假數據使得這個APP在同行中脫穎而出;另一方面是欲投放廣告的廣告商,投資者,他們會依據錯誤的數據做出錯誤的決策。至于數據平臺則不算直接受侵害的對象。
原告方律師吳旭華說,正是因為被告公司的這些行為,使得【友盟+】采集到的部分數據失真,進而使得公眾對【友盟+】平臺的公信力有所質疑,損害了【友盟+】的正常經營,這就構成了侵權。
而且說個畫外的,APP刷單很頻繁,為什么這兩家公司被告上法庭。原告方面說,這兩家公司在APP刷單領域業務量是做得算大的,百度搜索就能發現,而且這兩家公司還公然在淘寶上開店,主推的業務就是“針對‘【友盟+】’平臺數據產品和服務開展虛假數據刷量”,刷新增、留存、活躍服務等等。這些正好被【友盟+】在此次官司中用作證據。
對于【友盟+】起訴要求賠償100萬元的損失,兩被告認為,他們提供的刷量服務,是公司服務項目之一,收益也不多。【友盟+】沒有證據證明其經營損失達100萬元,或者兩被告因為刷量收益有這么多。
揭開大數據時代數據作弊亂象
案件沒有當庭判決。刷單公司的刷單行為是否侵害了平臺權益有待法院判決。
值得引起重視的是大數據時代的數據污染,行業亂象。網店刷單,APP刷單,刷粉絲量等等,這些虛假繁榮在數據引領資本的時代,嚴重破壞了金融秩序。那么這些行為在法律上如何打擊呢。
之前有滴滴優步司機用虛假訂單騙取平臺補貼,因為這是騙取真金白銀,達到一定數額后直接被追究刑事責任,屬于詐騙范疇。但是用刷單來改變電商平臺信用評價該如何定性。大數據時代,數據已經成了源頭資源,目前泛濫的刷單黑灰產業造成的是數據源頭污染,影響的不僅僅是商家間的公平競爭,或者個別風投公司資金的投放,而是危害到整個信息金融系統,具有戰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