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記者12月14日從鎮江市交警支隊得到消息,明年起,鎮江要對“電子警察”所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記分。
為什么要對“電子警察”違法處罰實施記分?此前,相關傳言曾在當地瘋傳。鎮江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解釋,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一項重要管理制度,對提高駕駛人遵法守紀水平、遏制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高發勢頭、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
“非現場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措施就是俗稱的“電子警察違法記分”。目前,全國非現場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率已達87%,其中北京、河北、天津、上海已經對所有“電子警察”違法曝光實施記分管理措施。在江蘇省,也有多個城市實施了非現場交通安全違法記分措施。
據介紹,明年起,江蘇省所有城市將全面推行非現場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措施。從2017年開始,鎮江也將對“電子警察”違法曝光開始記分。
目前,鎮江交警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積極穩妥地推進非現場交通安全違法處罰、記分措施。
哪些交通違法行為容易被“電子警察”曝光扣分?上述負責人指出,一般來說,闖紅燈、超速、違反交通標志、軋壓黃線實線、逆向行駛、在強化管理路段違停等交通違法行為比較多發,也容易被“電子警察”曝光扣分。
比如,違反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的,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穿插超越的,在城市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帶的,扣2分;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的,在城市快速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不停車讓行的,扣3分;違法占用應急車道,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的,扣6分;在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的,扣12分。另外,機動車超速行駛的,根據車型、車輛使用性質和超速的比率,會相應的扣3分、6分、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