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記者14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與公安部加強合作,在雙方前期對被執行人出入境證照進行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已經實現失信被執行人出入境證照與身份證號碼的自動綁定,堵住了“老賴”利用出入境證照購買飛機票、火車票的通道,使“老賴”出行全面受限。
據介紹,由于執行法院一般只掌握被執行人的身份證信息,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只能根據執行法院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限制其購買火車票、飛機票。而實際生活中,失信被執行人利用出入境證照進行購票的情況常有發生,有關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識別和攔截。
2016年11月14日,網絡查詢出入境證照的功能上線運行,實現了被執行人出入境證照的信息共享。此后,最高人民法院積極開發系統功能,利用出入境證照網絡查詢系統對失信被執行人出入境證照進行自動查詢并與身份證號碼自動綁定,而后推送給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12月10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推送信息,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開始正式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利用出入境證照購買飛機票和列車軟臥、高鐵和動車一等座以上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