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講“義氣”,不惜為他人的犯罪行為“頂包”,結果卻雙雙觸犯刑法,兄弟二人也反目成仇。近日,揚中市人民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對黃華、王三提起公訴。
據揚中市人民檢察院1月11日介紹,王三在揚中市開了一家網吧,怎奈生意慘淡。為增加收入,王三在網吧里安排了一個小房間作為電子游戲室,房中擺放了幾臺賭博機供他人賭博,從中非法獲利并讓好友黃華到自己網吧上班——一個月3000元,專門負責給玩賭博游戲機的客人提供相關服務。
這兩人商議:如果公安機關查獲這個賭博游戲室,就讓黃華到公安機關“頂包”,說這游戲室是他開的,每個月再給他另外開2000元的“頂包費”。
黃華想想為了兄弟,自己還有錢可以拿,就答應下來。
然而,好景不長,電子游戲室開了一個多月就被公安機關查獲,黃華按照事先約定到公安機關“投案”,偵查機關也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時,發(fā)現本案疑點重重,例如:黃華作為賭博游戲室的老板,居然不知道游戲室里擺了幾臺賭博機;與服務員趙四的證言相矛盾。于是,承辦人在訊問黃華時加大訊問力度,尋找突破口,并且告知他頂替別人承擔刑事責任也是一種犯罪行為。
經過承辦人教育,黃華最終供述出自己只是替他人頂包,游戲室的老板是網吧老板王三。
最終,揚中市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王三拘役3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判處黃華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涉案人員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