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開辦公司,做父親的千方百計籌來巨款借給兒子。結果,為讓家人相信有還款能力,兒子竟偽造銀行定期存單給父親。兒子的做法不僅傷害了父子親情,也因偽造金融票證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13年5月,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的夏某開辦了一家公司,主要承接工地上“搭腳手”的生意。公司開辦后,需要資金周轉,于是夏某求助父親,請他幫忙籌借資金。見兒子開口,夏某的父親便作為借款人想方設法為兒子籌借資金。從公司開辦之初的近3年時間內,夏某的父親共籌借資金110萬余元。
由于為兒子借的錢基本上是有借無還,借款到期后,便陸續有人上門向夏某的父親要債了。無奈之下,夏某的父親便要求兒子把錢盡快還清。
2016 年4 月初,夏某手機上收到一條短信,上面顯示“代開專業發票”。因為父親向他催要借款比較緊,為了不想和家里人吵架和不讓家里人擔心,夏某就通過微信加了代開發票的人。后來通過聯系,夏某以600元的價格讓對方偽造了兩張銀行定期存單,此后便將存單交給了父親,存單的額度分別是34萬元和50萬元。當然,夏某也沒有告訴父親銀行存單密碼,說是存單到期后會告訴他。
夏某說,他當時仿造銀行存單,主要是向父親證明在外面賺了錢,好讓他暫時寬寬心。因為夏某這段時間接了不少業務,他估摸著在存單到期前能掙到幾十萬,到時將賺到的錢給我父親,再將支票拿走。后來,夏某的父親將存單委托他人至銀行查詢,才發現兩張存單均系偽造。案發后,夏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近日,此案高淳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夏某被法院以偽造金融票證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