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報訊(記者 陳靜)近日,記者從國家食藥局官方網站獲悉,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的化妝品監督抽檢中,共抽取了2717批次祛痘類產品,檢出不合格產品29批次。此次發現的29批次祛痘類化妝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問題。
廣州市白云區威爾美化妝品廠生產的痘根盡除痘膏霜、廣州德芙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本草祛痘霜(加強型)等26批次產品、上海晶典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循環草本精華祛痘膏等2批次產品、甘肅青黛中草藥美容研究有限責任公司化妝品廠生產的青黛二加一祛痘霜,共29批次均檢出含有氧氟沙星、甲硝唑、氯霉素等抗生素藥物。
人體長期接觸含抗生素的化妝品,易引起接觸性皮炎、抗生素過敏等癥狀,產生耐藥性。藥物殘留還可能導致中毒、過敏反應等。按規定,抗生素藥物為化妝品中禁用物質。
各地化妝品經營使用者應立即停止銷售使用,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產品,廣東省、上海市、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上述標稱生產企業違法行為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