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此前備受關注的“長江口傾倒垃圾案”有了新進展。記者14日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截至目前,海寧市檢察院、海鹽縣檢察院已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準逮捕了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經初步查明,2016年5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余某某、張某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經事先通謀,采用串標等非法手段,獲取了海鹽縣環衛中心的生活垃圾清運項目,后由桐鄉市某垃圾清運服務有限公司實施該項目。其間,公司前后股東及部分工作人員伙同中間商、船主、填埋場地老板等人,多次將海鹽縣環衛中心收集的生活垃圾等有害物質9萬余噸裝運到浙江湖州、安徽蕪湖等地非法填埋,或裝運到長江江蘇南通段等流域進行非法傾倒,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沈某成立桐鄉市某環衛設備有限公司,同年8月,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入股該公司并成為法人代表。9月初,該公司通過招投標與海寧市環衛處簽訂了海寧市生活垃圾分流處置協議,后因故正常處置渠道受阻。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主動聯系該公司要求轉包有關垃圾處置工作。經統計,2016年11月份以來,海寧運出生活垃圾16船次,共計10994.4噸,其中14船次共計9747.24噸被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人傾倒至長江,造成長江口水域嚴重污染,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