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商報》近日,有網友在網上發微博稱,其妹妹在成都市金堂縣福興中學讀初一,這學期剛開學時,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學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證金,保證學習不下降,如果犯錯或者下降就扣錢,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
17日下午,記者趕到事發的金堂縣福興中學了解此事。該班班主任肖老師表示,確實收了這筆費用,但并非老師要求收取。“是學生主動提出交納保證金,用于規范學生的行為習慣,且在開學時一一告知家長,家長也同意。”對于此事,金堂縣教育局回應稱,目前,班主任已經將收取的2660元全部退還給學生,教育部門將進一步對這名老師進行調查,并將嚴肅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