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籽言)市民張先生在阿迪達斯專柜買了一雙黑色的鞋子,穿了幾天后臟了,他就用清水洗了洗。沒想到,這雙黑色的鞋子竟然嚴重褪色,張先生要求專柜退貨,但品牌出具鑒定說是:人為造成,不予退換貨。
今年1月份,張先生在觀前街一家商場的阿迪達斯專柜買了一雙699元的翻毛皮運動鞋。春節期間穿了7天左右后,張先生小心翼翼地用清水把鞋子的表面刷了刷,沒想到,這雙黑色的鞋子出現了嚴重褪色,“洗鞋子的水都變成黑色了,刷完的鞋子表面都快變成白色了。”張先生向記者出示了這雙鞋子的圖片,可以明顯看出鞋子出現了褪色,原本的黑色鞋面出現大面積泛白。
張先生說,出現褪色問題后,他就拿著鞋子找到了專柜,專柜工作人員表示,要把鞋子寄到阿迪達斯總部才能給出答復。幾天后,張先生收到回復說,鞋子褪色的原因是護理不當造成的,屬于人為造成,不能退換貨。商家也向張先生出示了一份“殘次鑒定”,上面寫道:“鞋子按照保養要求不可洗滌,鞋盒側面的合格證上有明確的保養說明。保養不當所致,不接受退換。”對于這樣一份說明,張先生顯然不能接受。
江蘇新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蔣勇偉律師表示,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如果銷售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修復、更換、退貨等法律責任。消費者所購的產品出現問題,生產企業無權對自己生產的產品的質量作出最終判斷,更不能以自己判斷為由來認定產品所出現的質量問題屬于人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