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一名小伙在銀行取款時丟失1萬元,這筆錢后來被在他后面辦理業務的老人撿到了,他直接將錢存進了自己的賬戶。民警找到老人后,他不但不承認自己撿到錢了,還聲稱民警誣陷他,要還他清白名譽。民警只好聯系上老人的家人。2月22日,鎮江警方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21日,在女兒的勸說下,老人把錢交出來了。
2月17日16時38分許,徐先生(1993年12月17日出生,丹徒上黨人)向警方反映,當天14時30分許,他在上黨鎮農村商業銀行取款,在營業員將錢遞給他后,他將錢裝入自帶的紙袋內離開,后至上黨鎮農業銀行,準備將取出的錢存入到自己的農業銀行帳號內。在等待辦理業務時他發現少了1萬元,遂返回至農村商業銀行尋找,但那1萬元現金已不翼而飛。
銀行營業員表示,在徐先生之后只有一位老人過來存過3萬元錢,且老人存進來的錢中有1萬元錢的冠字號顯示正是徐先生取的錢當中的冠字號。
根據這一線索,民警調閱徐先生辦理業務及之后的監控,發現存錢老人名叫湯某。
隨后,民警與湯某取得聯系,與他溝通交流,欲讓他返還這1萬元。
“湯某的情緒非常激動,并一口咬定,自己是帶著3萬元錢到銀行去存的,沒有撿到1萬元,還稱我們誣陷他,要還他清白名譽,一時讓交流陷入疆局。”鎮江上黨派出所民警介紹,為了不使湯某過分激動,民警只好決定先行離開再另尋辦法進行解決。
2月20日上午,民警協調上黨鎮農村商業銀行祝行長一道,前往鎮江商業銀行總行去調取事發監控,并下載這1萬元進出銀行的冠字記錄,固定好證據。
在此基礎上,民警聯系到了湯某的女兒湯女士,詳細地將這一情況向她進行說明,希望得到她的幫助、共同來做做老人的工作,湯女士爽快地答應了。
2月21日中午,湯女士帶著父親來到派出所稱,現已做好父親的工作,并將徐先生遺忘在銀行柜臺上的1萬元現金交到民警手中。民警隨即將錢交還給了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