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沒收“疑似假幣”可以嗎
本報訊(記者 籽言)市民陳先生去工商銀行存款,結果銀行柜員說有一張紙幣疑似假幣,要沒收。陳先生不同意,他覺得不能莫名其妙就讓他少了100元。
陳先生向蘇州“12345”投訴稱,3月21日下午4點30分左右,他去竹輝路的工商銀行,想把攢下來的4000元存起來。結果,銀行柜臺工作人員在清點時,告知他里面有一張疑似假幣,要沒收。陳先生表示,不可能存在假幣。但柜員說,這張錢四分之三是真的,四分之一是假的。“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不能完全肯定是假幣,憑什么要沒收,也不讓我再看一下?”陳先生說,他要求銀行按4000元存進銀行,但銀行直接把這張百元鈔當成假幣沒收了。既然是疑似假幣,而且四分之三是真的,那就應該當成殘損幣來處理,銀行應該從客戶利益出發,而不是直接認定是假幣讓客戶遭到損失。
昨天,記者聯系了工商銀行蘇州竹輝路分理處,據銀行柜面的一位工作人員解釋,不存在疑似假幣的情況,假幣一般分兩種,一種是全部偽造的,一種是變造的。該工作人員說,不管是哪種假幣,只要進銀行都要被沒收,銀行會開具一張《假幣收繳憑證》給客戶。如果市民覺得有異議,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咨詢,中國人民銀行會把假幣調過去核實。如果市民收到了銀行敲章確認的單子,那肯定是假幣,國家法律規定必須要沒收的。
通過進一步核實,工商銀行方面表示,客戶存入銀行的這張百元鈔確實為變造的貨幣,是在真幣的基礎上,利用拼湊方法制作,改變真幣原形態的假幣。而商業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有權對在辦理業務時發現的假幣予以沒收,客戶陳先生對假幣和殘損幣的概念存在誤區,僅僅認為偽造的貨幣是假幣,但是現在被告知變造的貨幣也是假幣而非殘損幣,一時難以接受。工商銀行也和陳先生作了進一步溝通解釋,希望客戶理解和配合銀行的假幣收繳行為,并歡迎客戶到銀行學習了解如何鑒別貨幣的真假。如果客戶還是不能理解,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提出書面鑒定申請。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事特意向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作權威求證。人行蘇州支行貨幣經營科相關工作人員就此表示,四分之三為真的,四“分之一是假的”,這樣的貨幣就是假幣的一種,不能作為殘損幣來處理。商業銀行收到這樣的假幣時,按國家法律規定,可以當場沒收,并出具《假幣收繳憑證》給客戶。如果市民對于銀行的解釋有異議,可以和銀行一起帶著假幣到人民銀行要求鑒定。該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市民,市民一旦收到假幣,不應再使用,一定要交到當地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或者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如果再次使用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