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寫進合同的承諾必須兌現,那么,口頭承諾呢?近日,消費者蔣先生給愛車做保養時遭遇尷尬:銷售員當初口頭“贈送”給他的福利,可商家現在卻不承認了。
“口頭承諾”到底算不算數?消費者對“口頭承諾”的錄音資料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記者發現,4S店已成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這種現象到底如何才能扭轉?
A
“口頭承諾”成泡影?律師:銷售員的言行代表公司
“當初買車的時候,銷售員口頭承諾免費送我兩次保養。最近我去做保養,4S店卻說只能兌現寫在合同里的承諾。”蔣先生告訴記者,他于2015年8月在相城區太陽路東昌凱迪拉克4S店購買了一輛汽車,當初原廠免費保養贈送兩次,“這2次免費保養是在合同里體現的,銷售員說額外贈送的2次保養不方便寫進合同中,所以當時我就留了個心眼,把銷售員的口頭承諾進行了電話錄音。”蔣先生說,最近他去做第3次保養時,被告知系統里沒有免費保養額度,他對此表示很郁悶。
記者致電東昌凱迪拉克客服鄧經理,鄧經理查證后告訴記者,4S店所提供的服務,完全是按照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來履行的,“銷售員對消費者的口頭承諾,有時候我們是無法完全都管控到的,而且涉事銷售員在去年的時候就已經離職了,現在我們也聯系不到他進行核實。”鄧經理表示,接下來會與蔣先生進行溝通,求證電話錄音中是否存在涉事銷售員的口頭承諾,“如果事情屬實,屆時我們將記錄備案進行上報后再給出具體答復。”
江蘇新蘇律師事務所蔣勇偉律師告訴記者,電話錄音可以證明相關事實的,法律就認可其效力。既然銷售員承諾了免費送保養,商家就應當信守承諾,誠信交易。“銷售員的口頭承諾屬于職務行為,代表其所屬的公司,即便他后來離職了,他所在的企業仍應履行當初的承諾。如果商家拒絕履行義務,消費者可以去消協進行投訴。”蔣勇偉說。
B
4S店與消費者糾紛不斷信用評分制能否根治頑疾?
4S店一直是價格投訴的“重災區”,有關合同、維修、訂金等糾紛層出不窮。昨日,記者在12345便民服務熱線后臺通過關鍵字檢索發現,在近一個月的時間里,消費者投訴汽車4S店的相關信息多達82條,相當于平均每天至少會發生兩起消費者與4S店之間的矛盾糾紛。
市民徐先生花了10萬3千元全款購買了一輛小轎車,可前去提車時卻發現他的愛車停在了室外,落滿灰塵。隨后他在4S店洗車時發現車頂有凹槽及漆面損壞的痕跡。徐先生表示,買之前4S店并沒有明確告知他車輛為質損車,如果是質損車的話他理應不需要按全款購買。
市民崔先生購車時在4S店辦理保險,銷售人員當時向他確認,保險公司和險種,消費者可以自選。但是崔先生前去支付尾款時,工作人員告訴他必須選4S店指定的保險公司和指定險種。后經吳中消保委木瀆分會協調,4S店按照崔先生的要求給其選擇保險公司和險種。
記者了解到,從4月1日起,蘇州市率先在全省試行《價格信用記分管理規定》,商家的“價格信用”好不好,看評分就知道。
“蘇州大大小小一共有5大汽車交易城,共170多家4S店,管理水平、經營者理念也都參差不齊。”蘇州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秘書長戴林坤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表示,無論大店、小店,顧客是企業的生命線,如今的信用積分管理將4S店是否誠信經營記錄悉數上網,這就等于把經營者的所有“面目”都完全公開透明化了,這跟單純違規處罰、罰完之后萬事大吉相比,影響的確更大更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