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時撞上因避讓違規停放的轎車而騎上機動車道的老漢,導致老漢搶救無效死亡。男子王偉(化名)在保險公司賠償的基礎上,自己又補償了老漢家人8萬元。近日,揚中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王偉因構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法院介紹,去年8月24日下午4時左右,王偉沿揚中市金葦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某公園路段時,與前方騎著自行車的老漢李某相撞。事發時,李某因避讓違規停放在金葦西路北側非機動車道內的轎車,而入機動車道,不料發生了意外。
此后,受傷的李某被送至揚中市人民醫院搶救,后因顱腦、脊髓損傷于當日不幸死亡。經揚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認定以及鎮江市交通警察支隊復核,王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違規停車駕駛人及李某分別負事故次要責任。事發后,王偉支付給李某近親屬人民幣8萬元。
據王偉交代,事發前兩天,他剛買了一輛汽車,該車保險于2016年8月23日生效,就在生效次日發生了交通事故。
“我的眼睛一直盯著前方,沒有在注意那個老人,我也沒想到那個老師傅會忽然左拐,導致發生了這個交通事故。”王偉說。
揚中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偉主動撥打報警及急救電話,積極參與李某的救治,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王偉愿意在其保險公司賠償李某近親屬的基礎上,另行補償人民幣8萬元,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根據王偉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有犯罪的危險和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