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人士:違規(guī)添加罌粟成分,無正規(guī)資質的麻辣燙店、鹵菜店、龍蝦店、火鍋店是重災區(qū)

日前,蘇州高新區(qū)警方遠赴湖北武漢查獲了一家非法生產銷售含有罌粟成分調味料的企業(yè)。圖為警方查獲的涉案調味料。 □天笑 攝
□蘇報記者天笑
蘇州高新區(qū)有一家米線連鎖店,因口味鮮美、價格實惠深受市民追捧。不少顧客表示,吃了這家的米線“有點上癮,隔幾天就想吃”。日前,高新區(qū)警方在對轄區(qū)內的米線店等進行食品安全抽檢時,發(fā)現了其中的“奧秘”——這家米線品牌連鎖店位于橫塘、通安、滸關的三家店售出的米線湯里均含罌粟成分。
米線調味料經罌粟試劑盒檢測呈陽性
警方隨即對三家店的店主進行盤問,并在店內進行搜查。結果,三家店面在米線里添加的用于調味的“超級回味王”粉劑經罌粟試劑盒檢測,都呈陽性。
經調查,這三家店使用的“超級回味王”粉劑均由位于昆山的總店供貨,經營人為左某、立某。經對左某、立某刑事傳喚,兩人交代是通過電話聯(lián)系湖北武漢玉龍口福食品公司老板陳某進貨,對方通過網上發(fā)貨,將“超級回味王”調料送至昆山后,再分發(fā)至各個加盟店使用。
高新區(qū)警方立即將此情況向蘇州市公安局環(huán)食藥支隊匯報,并派員趕往“超級回味王”包裝袋所注明的銷售點湖北武漢一農貿市場開展偵查。立案期間,辦案民警多次到武漢排摸玉龍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銷售門店、生產工廠、囤貨倉庫具體位置,以及公司法人、實際經營人、生產參與人、經銷上下家等關系網。
偵查中,警方發(fā)現該公司人員十分警覺、反偵查能力極強,食品包裝上所注地址與后期偵查排摸出的實際地址并不一致,且生產、銷售、儲存地點相隔較遠,位置偏僻。
含罌粟成分添加劑摻入調味料銷往全國
在摸清該團伙生產活動的基本規(guī)律后,經江蘇省公安廳跨省協(xié)調,蘇州高新區(qū)公安分局出動警力,趕至湖北武漢黃陂區(qū)開展抓捕工作。
行動當日,所有警力分成四組對玉龍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兩個銷售點、一個加工廠、一個倉庫進行合圍抓捕,當場抓獲該公司負責人陳某、余某夫婦,以及工作人員7人,現場扣押疑似含有罌粟成分的成品“鮮極粉”“超級回味王”“特色回味王”“黑鴨回味粉”等60包,半成品“半黃”29箱、750公斤,以及疑似含罌粟成分的主要原料“黃粉”35公斤。
經審查,嫌疑人陳某交代,自2015年以來,在明知涉嫌犯罪的情況下,從他人手中購進含有罌粟成分的食品添加劑,加入加工廠生產的“黑鴨粉”“鮮極粉”等調味料中,銷往全國各地,非法獲利。目前,陳某已被逮捕,其妻余某及兩名工作人員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審。
罌粟加入過期食品可致有毒物質滯留體內
據嫌疑人交代,在調味料中摻入含罌粟成分的添加劑,不僅是為了讓食品增鮮,還能讓消費者“上癮”。更重要的是,一些不法商家在過期食品中摻入含罌粟成分的添加劑,人食用后不會出現腹瀉等癥狀,因為罌粟中含有的罌粟堿可強烈抑制腸道蠕動,即使腸道內全是稀水便,也因為腸道失去蠕動功能而停止排便,這樣就造成了大量有毒物質在體內蓄積,因此食用罌粟止瀉的害處極大。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罌粟殼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違禁品,禁止買賣,更不允許添加到食品中。
有關人員提醒,從全市目前市場清理整頓情況看,容易被添加罌粟成分的食品主要來自無正規(guī)資質的米線店、麻辣燙店、鹵菜店、龍蝦店、火鍋店等。市禁毒辦工作人員表示,與鴉片、海洛因相比,罌粟殼內的有毒物質含量相對不大,罌粟殼中生物堿含量也較少,但人食用后會在不知不覺中產生依賴性而成癮,長期食用這種食品,人會出現發(fā)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等癥狀,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辦案民警介紹,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內容物,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