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親戚拉去做“馬甲” 非法“吸金”1493萬
近百人上當受騙
蘇報訊(記者 張帥)一家“投資公司”專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年多時間有近百人上當受騙。日前,這起涉案金額巨大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在虎丘區人民法院審結,法定代表人許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15萬元,同時向所涉集資參與人退賠實際損失。
2013年8月,尚某(另案處理)伙同尹某(另案處理)在蘇州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尚某勸說親戚許某做公司法定代表人。許某經不住誘惑,答應了下來。隨后,許某等人以投資理財為幌子,以承諾月息1.1%-1.7%的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非法吸收資金。
據許某交代,他們通過互相介紹、在超市和菜場附近發送宣傳資料、贈送小禮品、誘惑老客戶介紹新客戶等手段吸引投資,口頭宣傳資金主要投向水泥廠和網絡公司,實際上所謂的水泥廠和網絡公司都只是幌子,資金并未實際用于所謂的投資項目。
經查,在一年八個月的時間內,該公司就向近百人非法吸收資金1493.5萬元,支付本息250.8918萬元,造成涉案集資參與人本息1242.6082萬元無法追回。
2015年8月,該公司不能兌現對被集資者的承諾,東窗事發。2015年9月,許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