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自己的汽車電瓶被盜,連云港贛榆的馬某竟然伙同好友合謀去盜竊他人電瓶來補償自己的損失。結果,在第一次盜竊電瓶得手后,馬某竟然一發不可收拾,在短短三天之內接連作案10起。一念之差,馬某完成了由被害人向被告人的“華麗”轉身?,F代快報記者從連云港贛榆區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的馬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1000元;其好友王某也受其牽連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9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1月16日,有盜竊前科的馬某因為自己的汽車電瓶被盜,與好友王某小酌后商議去盜竊他人車輛電瓶供自己使用。來彌補自己電瓶被盜的損失,兩人商議后,就駕車在贛榆區青口鎮義烏商貿城附近,將停放在該處的一輛貨車電瓶盜走。
意外得手之后,馬某和王某感覺盜竊毫不費力,來錢太快,就合伙駕車,攜帶扳手、鉗子等作案工具,在連云港市贛榆區青口鎮、贛馬鎮、沙河鎮等地,三天之內共盜竊作案10起,竊得汽車電瓶20塊,合計價值人民幣13690元。鑒于馬某、王某歸案后均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被盜電瓶已經全部被追回并發還給被害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