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江蘇省紀委通報 3 起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其中涉及貪污拆遷補償資金、騙取社會保險金等。
1. 濱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潘愛文貪污拆遷補償資金等問題。潘愛文任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書記期間,伙同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高飛 ( 另案處理 ) 共同貪污拆遷補償資金 138.9866 萬元,其中潘愛文分得 70 萬元。此外,潘愛文還違規收受禮金 3.8 萬元 ; 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 35 萬元。2017 年 5 月,潘愛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太倉市科教新城南郊社區黨委副書記兼集體資產辦公室主任時一菲違規占有集體資金問題。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時一菲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勞務人工費、工程費等單據報賬或擅自開具轉賬支票等方式,分 12 筆將南星勞務合作社集體資金 463770 元轉至個人銀行卡,用于購買足球彩票。2017 年 3 月,時一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海安縣居民養老保險中心魏愛勤弄虛作假,使其妻提前退休、騙取社會保險金問題。魏愛勤在擔任縣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間,為其妻孫某某偽造工作檔案、虛報蠶種場冷庫工的特殊工種身份,并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使孫某某以特殊工種提前 5 年退休,騙取國家社會保險金 198656.24 元。2017 年 7 月,魏愛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