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上旬,徐州一名駕駛員在通過斑馬線時沒有禮讓行人被交警攔下,當交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時,駕駛員的舉止引起了交警的懷疑。

當天中午,這輛白色轎車被執勤的交警攔下,民警讓駕駛員出示證件時,駕駛員聲稱證件忘記攜帶。當民警問他姓名時,駕駛員竟然將名字的最后一個字"桃"寫成"挑"。

民警讓駕駛員將名字寫下來,駕駛員在紙上寫的是"孫業挑",而其嘴中卻說自己叫"孫業桃"。民警意識到,駕駛員可能有問題,于是責令他下車,在車輛后備廂一個文件袋內,搜出了一本行駛證。民警通過其行駛證上的身份證號查詢發現,駕駛員真名叫劉某。眼看謊言被戳穿,駕駛員只得承認自己駕照因脫審被注銷,面對民警檢查就謊報了朋友的姓名,不料因為最后一個字不會寫,而出了洋相。
民警依法將其車輛暫扣,并將駕駛員帶回大隊,對其無證駕駛和不禮讓行人的行為作出罰款 1000 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