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貢姚青)“貨還在發(fā)送途中,臨時改主意想要申請退貨,商家竟要扣我10%的違約金,明明說好的7日無理由退款的呀,怎么說話不算數(shù)。”日前,市民白先生向12345投訴。
白先生告訴記者,他于10日通過京東網的“捷安特旗艦店”購買了一輛城市飆速自行車,全款支付了5690元。“當時有位同事恰巧跟我買了輛同一尺寸型號的自行車,我試騎了同事的車后發(fā)現(xiàn)尺寸有點偏小,屁股坐著有點不舒服。”白先生稱,隨后他在網上以此為由申請退貨,但是商家稱要扣除10%的違約金。貨還沒到手卻要無故扣錢,
這讓他非常難以理解。
記者登錄該自行車品牌網站看到,商家在成車購買說明中最下文有個退貨說明,稱因非運輸問題,且提車門店技師和捷安特官方旗艦店售后客服一致鑒定為質量問題,可辦理質量問題退換貨。因喜好、涂裝顏色、小面積擦傷、磕傷、尺寸等非質量問題退貨,會扣除整車零售價的10%作為違約金。“這些條款都是在屏幕最底部,我想既然自己主張退的,這個界面上也沒其他選項,倒也不怪客服的。”白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