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名男子將車停在路邊后去飯店吃飯,發現有交警過來,擔心因違停被貼罰單,于是跑去挪車,悲催的是,他因為挪車被查出酒駕。

通訊員 供圖
8月16日下午2點45分許,徐州云龍大隊八中隊民警在姚莊路與長安路交叉口附近執勤清理路邊違停時,發現一名男子飛快的從旁邊一家飯店跑出來,接著把一輛灰色面包車倒出來緩緩行駛,民警隨即對駕駛人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為32mg/100ml,已構成酒后駕駛。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駕駛員常某當時與熟人在附近一家酒店吃飯,其間喝了酒。一聽說交警正在附近查違停,他趕緊出去挪車,沒想到剛挪幾米還沒停穩,就被警察攔下接受檢查。在民警的詢問下,常某承認自己喝過酒,并解釋自己是為了避免貼條才酒后駕車的。民警通過警務通查詢發現,常某之前有過一次酒駕行為,這次屬于二次酒駕。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只要將車輛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而常某的行為屬于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000元罰款。目前,云龍交警大隊民警已將車輛暫扣,同時希望駕駛員盡快到云龍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警方提醒駕駛員朋友,喝了酒不要開車,哪怕只是挪動一下車子,同樣屬于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