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家的印象當中,一般電信網絡詐騙的組織者和參與者,都是因為個人好逸惡勞、缺錢揮霍,才鋌而走險走上這條違法犯罪道路。但是,最近泰州警方破獲的一起網絡詐騙案,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某,家境殷實,月入超十萬,他怎么也會走上詐騙這條路的呢?
今年6月,泰州市民葉某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網上買手機被騙了。
但是交了600元系統安裝費后,對方又索要1300元打印發票費,這時葉某才知道上當受騙了。
今年8月初,泰州警方在湖南搗毀了這一詐騙窩點,7人落網。經查這個犯罪團伙在網上以一千元左右的價格兜售所謂的正版行貨蘋果手機,收貨后不發貨,在全國范圍內已成功詐騙多起。調查過程中,警方驚訝發現,這個詐騙團伙主要成員陳某家境殷實,名下還有一輛價值百萬轎車,月收入超過十萬。按理說他根本就看不上騙的這點錢,那他怎么會成為此案的主犯呢?歸案后的陳某交代,這都是因為“兄弟義氣”。原來20歲的陳某,喜歡被朋友前擁后簇的感覺,所以當朋友提出在網上搞詐騙弄點錢的想法后,他礙于情面,就把自己之前開店的電腦設備和辦公場所貢獻了出來,也就成了這個詐騙團伙的“投資人”。
就這樣,陳某等人僅用一個多月時間,就在網上騙得他人十余萬元,而他自己也分得幾萬元。
就這樣礙于朋友間的情分,陳某一錯再錯,明知“小伙伴”們干的是詐騙的違法勾當,仍為他們提供電腦和場地,而且還從中抽頭分成,最終作繭自縛。目前涉案人員因涉嫌電信詐騙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