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10點多,江寧一大學生打來求助電話稱,自己兩年前欠下了8000元校園貸,現在要償還近10萬元。眼看著第二天就是償還期限,對方催著要錢,而他沒有償還能力,想一死了之。所幸, 警方及時趕到現場,將他帶回派出所開導。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他求助時稱,準備在地鐵1號線南京交院站附近,跳高架橋輕生。人命關天,等警方趕往地鐵站,他又稱離開地鐵站了,準備跳河輕生。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他是江寧某高校的大三學生,兩年前,他向一家校園貸借款8000元,要還19200元,兩年后現對方要他連本帶利償還10多萬元。
而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借校園貸了,先是在網貸平臺上借款,當網絡平臺上的錢還不上之后,只好在線下借款,“為了還錢,想辦法借錢,不管它利息多少”。最后,拆東墻補西墻,越陷越深?,F代快報了解到,這位學生前期欠了16萬,家人東借西湊替他還了,現在又欠下10萬,家里已經沒有能力替他還了,他自己也沒臉告訴家里這事。
據王同學稱,歸根結底都是大學生虛榮心作祟,相互攀比高消費,就他本人就貪圖享樂,又是手機控,幾乎是平均3個月換一部新款手機,而家里每月只給他不到一千元的生活費,致使他不計后果地狂借高利貸揮霍。
為防意外,民警將王同學帶到派出所開導,警方提醒,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超出銀行利率4倍的利息,法律也不認可,所以王同學可以和出借方協商還款事宜。同時也提醒在校學生,不能不計后果借款消費,出了事更不可以死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