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手機官方商城下單的手機卻出現機身及內部串碼不一致的情況,究竟是生產商標簽黏貼失誤?還是消費者買到了翻新機?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了該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最終判決商家作出 3 倍賠償。
朱某去年 3 月份在某手機官方商城網站購買了手機一部,共消費 2499 元,其中含意外保障服務 199 元。同年 12 月份,朱某在使用手機的過程中意外將手機屏幕摔碎,于是聯系了網站平臺的客服,想要通過"意外保"服務進行手機更換。平臺客服受理申請后,要求朱某將手機、訂單號和發票一并寄回維修部門。
雙方在交涉換機過程中,手機公司向朱某表示該部手機的機身標簽串碼與系統串碼(IMEI)不一致,雖幾經交涉,朱某最終如愿拿到了新手機,但事后,朱某認為手機機身與內部串碼之所以會不一致,是因為公司賣給他的那部手機是翻新機,故以此為由向法院起訴,主張手機公司全額退款并賠付三倍金額。
庭審中,被告手機公司辯稱,在與朱某電話協商過程中已向朱某說明了涉案手機串號不符的原因,經與生產廠家核實,該結果系標簽黏貼失誤導致,外部串碼貼錯僅是生產中的一次失誤,不能說明銷售翻新機,且為此過失行為進行了及時處理,不存在故意隱瞞或欺詐銷售,故不應退一賠三。
法院審理后認為,消費者通過商城網上平臺訂購手機并支付對價,經營者依法應當交付真實、合格的手機產品;而電子串碼 IMEI 作為移動設備的身份碼,具有唯一性,與手機產品應該是一一對應的關系。現原告從被告處購得真實串碼(IMEI)與公示串碼(標簽)不一致的手機,其有合理理由質疑被告提供產品的真實性,而被告在雙方前期交涉過程中亦未直接證明涉案手機系新機而非二手翻新機,故根據現有證據、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法院最終支持了朱某 3 倍賠償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消費者購買手機產品,及時檢驗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檢驗方法多種多樣,當場核實串碼就是有效的途徑之一。消費者可以通過手機自帶系統查詢該部手機對應的串碼信息,并核對該信息與機身粘帖的標簽串碼是否一致,以避免購得假貨。當然,生產廠家、銷售公司也應重視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在相應銷售專柜或售后服務點設立專門的檢驗設備和專業的檢驗人員,遇到客戶質疑時應立即、當場啟動檢驗程序。如手機經檢驗確非翻新機或水貨,則可免除欺詐嫌疑,避免因此承擔高額賠付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