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省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就近日出臺的《關于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意見》進行了解讀。省政府副秘書長王志忠介紹,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稅費負擔問題,江蘇在“減”字上做文章,再推出十七條降本減負措施,持續減輕企業負擔。
江蘇的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大致經歷了治亂減負、清費減負階段,共為企業減負約150億元后,于2016年伴隨著省政府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意見的出臺,正式進入降本減負階段。
“截至今年6月底,江蘇累計為企業減負1810億元。”王志忠表示,此次是第三次出臺措施為企業減負。
具體措施如下:
一、全面落實營改增試點政策,幫助納稅人用足各項過渡安排和優惠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二、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鼓勵集團化的物流企業合并繳納增值稅。支持物流企業向大型化、集團化方向發展。
三、以治理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為重點,嚴肅查處各類涉企違規收費行為。
四、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并由審批部門支付相關費用,并按規定納入部門預算。
五、結合當前企業負擔實際,深入調查研究,2017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江蘇省企業發展環境優化管理辦法》。
六、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后的相關經費保障工作。
七、嚴格按照國家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要求,嚴禁新設立保證金項目。
八、加大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企業的獎勵力度,對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并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給予按比例就業補貼和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超比例就業獎勵,累計補貼或獎勵不超過3年。
九、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對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小微企業,暫緩收繳工會經費。
十、全面落實《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關于“企業在依法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后,職工技能培訓費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部門在其繳納的地方教育附加費額度內予以補助”的政策措施,2017年9月底前發布實施細則。
十一、切實落實穩崗補貼政策,2017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的實施意見。
十二、加大引才獎補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企業,在引才投入、租房補貼、項目資助等方面給予支持,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于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十三、堅持市場化方向,不斷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
十四、加強對壟斷商品及服務的價格管理,嚴肅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低價購買商品的行為,堅決制止和依法查處通過壟斷協議等方式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十五、綜合運用信貸政策、監管政策和風險補償政策引導商業銀行提高投放小微企業貸救的積極性和比例。
十六、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自查自糾,嚴格落實“七不準、四公開”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兩禁兩限”要求,深入開展“三違”(違法、違規、違章)、“三套利”(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四不當”(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以及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等專項治理。
十七、嚴禁各地各部門出臺增加企業負擔的政策文件,凡已出臺的要自行糾正,否則按“三亂”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