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2月至8月是太湖禁漁期,眼下臨近解封,一些不法分子卻用電捕魚的方式提前開捕。8月15日、18日凌晨,太湖新城片區公安抓獲6名非法捕魚人,繳獲非法捕撈的白魚、鳊魚、昂刺魚等共計45.5公斤。經查,6人中多數有非法捕魚的前科。

2017年5月,王某和顧某因電捕魚被取保候審,捕魚工具被全部扣押。8月初兩人不知悔改,又商量電捕魚的事情。8月14日晚上8點左右,兩人來到張家壩外圍的太湖水域下網電魚,王某負責電魚,顧某負責開船。15日凌晨,“忙活”了七八個小時的王某和顧某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時,被巡邏至此的民警當場抓獲。經確認,兩人共捕獲白魚、川條魚等品種達10.8公斤。

稍后,民警又在另一處抓獲兩名電捕魚嫌疑人張某和王阿某,當場查扣非法捕撈的魚17.5公斤。
18日凌晨,民警又先后抓獲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唐某與張阿某。據了解,唐某曾因兩次非法捕魚被判刑拘。8月18日,唐某又重操舊業,獨自駕駛一艘泡沫船前往太湖水域進行電捕魚,當場被警方查獲鳊魚、白魚、昂次魚等共計4.5公斤。而張阿某也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拘7個月。8月18日,張阿某再次觸碰法律紅線,被警方當場查獲昂次魚、鯉魚、鳊魚等共計12.7公斤。

經查,6人都是在明知正處于太湖禁漁期的情況下,私自駕駛船只到太湖水域非法捕魚。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王某與顧某已被刑拘,其余4人均被取保候審。
圖片來源:吳江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