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市張女士與丈夫隨團出游,在徐州觀音機場通過安檢時,把兩個一次性打火機分別匿藏在胸罩和衛生紙內欲登機,被機場安檢工作人員查獲后移交機場警方。
9 月 12 日上午,張女士與丈夫來觀音機場后,明知乘坐飛機不能攜帶打火機的規定,但為了吸煙方便和省錢,張女士在機場衛生間內,把一個一次性打火機藏在胸罩內欲帶上飛機。
當天,在國際廳機內安檢處的工作人員對即將登機的張女士進行人身例行檢查時,手持探測儀突然發出尖利的報警聲,安檢人員隨即對其進一步檢查,在張女士的胸罩內發現一只一次性打火機。
候機樓派出所值班民警,經對張女士的詢問審查,張女士對故意匿藏打火機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機場警方依據有關法律條款,對張女士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同時予以治安處罰 200 元。
等到張女士再次通過安檢后欲登機時,在張女士隨身攜帶提包內的衛生紙里,又查獲一只一次性打火機。
隨后,機場安檢部門取消其登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