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兩口如果有一人先去世,那么遺產繼承往往會發生糾紛?,F代快報記者從中華遺囑庫江蘇分庫獲悉,現在老人們找到了一個很好的避免糾紛的方法,就是立遺囑進行夫妻間的財產互贈。

9 月 21 日,在遺囑庫現場,現代快報記者遇到了前來設立遺囑的張先生。他告訴記者,家里兄弟姐妹四個,父親去世后一直由他來照顧母親,并給母親買下了父親留下的一套房改房居住。但后來,母親要跟二兒子住,并將這套房子過戶給了二兒子,如今卻鬧起了矛盾,母親甚至想要告兒子,把房子拿回來。

正是因為看到了這樣的一幕,張先生覺得自己年紀也不小了,身體也有不少毛病,萬一哪天自己先走了,怕家人為自己的財產起紛爭。"于是,我就想到了來立遺囑,在我走了后,財產都歸老伴,主要是我名下的一套房子。"張先生說,他們就一個兒子,等他們夫妻倆都不在了,這些財產自然會由兒子繼承。"那么,為什么不直接立遺囑留給兒子呢?"張先生坦言,他這么做是為了讓他們自己有更多的主動權。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現在很多老人所立的遺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夫妻之間財產互贈。"誰先去世,自己名下的財產就給老伴兒。"龐華幸說,這是很多老人擔心老兩口其中一人先去世,從而導致名下財產發生法定繼承,引發繼承糾紛。而老兩口通過設立遺囑,進行財產互贈,則能有效避免此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