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財政部門獲悉,新《會計法》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日前財政部下發關于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會計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新《會計法》刪除了關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規定,對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并遵守職業道德、違法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或者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等作出了規定。
財政部正抓緊修訂完善配套規章,按法定程序廢止相關部門規章、配套文件并及時公開,研究制定關于明確會計人員范圍等文件,確保新《會計法》落實到位。自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省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省級財政部門已建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可結合會計人員管理職能轉變進行升級改造,對相關數據資料妥善加以利用。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蘇報融媒記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