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幸讓當時只有15歲的羅強背井離鄉(xiāng),然而打工處處碰壁竟讓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為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他盜用了他人的身份信息想要隱姓埋名。可是屢教不改羅強最終為自己的偷盜行為付出了代價。日前,羅強因盜竊罪和盜用身份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多年前父親去世后,母親也離開了家,羅強只能隨爺爺生活。家庭的不幸讓羅強自暴自棄,初中沒讀完就輟學。2013年4月,15歲的他離開,從此再沒回過老家。到吳江后,羅強找了老鄉(xiāng),由于沒到法定年齡,沒有企業(yè)敢雇傭他。為了能夠過日子,他會到租房集中的地方轉悠,有機會就入室盜竊。大到六七千的現(xiàn)金,小到十幾塊錢的零錢,他都收入囊中。
羅強也被抓到過幾回。有次,他在網(wǎng)吧留宿時,趁被害人趴著睡覺之際,將插在電腦上充電的一部手機偷走。沒過幾天,羅強就被抓獲,但考慮到年齡較小,手機也還給了被害人,公安機關就網(wǎng)開一面,沒有作出嚴厲處罰。幾年里面,羅強由于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剛到刑事責任年齡,最多只是被行政拘留五天。然而,法律的寬大處理一直沒有讓他停止犯罪的步伐。
2014年冬天,羅強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時撿到了一張成年人的身份證。從此之后,他就一直用這張身份證打工、上網(wǎng)、買火車票、租房子……變換身份直到2017年8月,羅強因為自己的偷盜行為最終被抓獲。案發(fā)當天,羅強轉悠到了吳江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龐楊小區(qū),看到有戶人家大門緊鎖,判斷家中可能沒有人之后,他順著堆積物爬上了墻頭,又進了屋。隨后,他開始了仔細搜索。然而,這一幕被鄰居看到了,馬上通知屋主家中進賊了。屋主趕忙叫上幾個親戚,當場將還在二樓行竊的羅強逮住。
根據(jù)羅強交代,隱姓埋名這幾年里,他前后共盜竊十三次,偷得現(xiàn)金近2萬元,包括手機、項鏈、煙酒等物品。由于羅強屢屢作案,最終被吳江法院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承辦檢察官介紹,未成年人在14周歲至16周歲期間犯盜竊罪依法不受刑事處罰,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犯盜竊罪依法應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若年滿18周歲之后又實施盜竊的,其以前的多次違法犯罪記錄可作為判斷其人身危險性和可改造性大小的重要依據(jù),也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羅強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 (記者 趙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