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一媽媽開車回家途中,因兒子吵鬧,換由媽媽哄兒子,爸爸酒后駕車,不料,卻被交警當場查獲。
事發當晚,昆山交警大隊民警在瀏昆線(339省道)青陽路路口中環北線上匝道口開展夜查整治。晚上7時30分,民警在對一輛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男性駕車人劉某有酒駕嫌疑,經呼氣檢測,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屬飲酒駕駛。
據駕駛人劉某稱:當晚一家人和朋友在外吃晚飯,期間自己喝了點酒,原本是自己老婆開車的,可在半路上,3歲的兒子吵鬧個不停,自己怎么哄兒子都不行,鬧得老婆也不能專注開車,沒辦法只能換由老婆哄兒子,自己開車,沒想到一下子被交警帶個正著。最終,劉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