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在陽澄湖上班的快遞小哥求助,說他前天在送快遞的時候,不小心掉了個包裹在路上,并且被路人撿走了。而等他好不容易找到這個撿東西的人時,對方卻突然獅子大開口。

說起遺失的快遞,快遞員小陳氣不打一處來。從派出所調出監控,發現快遞在陽澄湖附近丟的,一位路人撿走了。小陳暗自慶幸快遞沒有丟,可沒想到當他找到撿包人時,卻深受刺激,對方直接要求給一條中華煙。
小陳說,人家幫自己撿到包裹,他本就準備給一點報酬,但一條中華煙的條件有些過分了。隨后,記者撥通了小陳提供的撿到者的電話。

開始,對方態度惡劣地予以否認,而當記者再次打通的時候,他的說辭卻變了,直接表示快遞早被拿走了。
對此,律師表示,我國法律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有義務歸還物主,也可以主張一些合理的報酬,但如故意拒絕歸還,則可能觸犯法律。
如果拾得人拒不歸還數額達到2000以上,就構成《刑法》上的非法侵占罪,公安機關是可以立案處理的。如果數額達不到的話,可以搜集證據,向法院起訴。(蘇州廣電總臺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