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不良青年在一次受雇成為打手后,不僅打錯了人,還想著兩邊通吃,搶劫了兩名被害人1100元。日前,吳江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李某等六人批準逮捕。
2018年3月5日凌晨五時左右,李某等六人在吳江盛澤鎮(zhèn)的一家飯店吃飯喝酒。期間,李某接了一個電話,雇主要他找?guī)讉€人到一家賓館打一個人,完事后每人給500元。一聽有錢賺,他很快答應。
接著,這六個人根據雇主的指示,到賓館根據門牌號找到了地方。進門之前,李某特意告訴其他人先不要動手,他準備來一次兩邊通吃。
因為沒鎖門,他們很容易就進到房間里。一看,有兩名男子正躺在床上休息,李某等人不分青紅皂白就上前威脅一名個子較高的被害人。李某拿出了隨身攜帶的匕首威脅了被害人拿錢消災,但是對方聲稱沒錢。沒說幾句李某就動了手,同伙也是隨手拿起賓館里的物品砸向被害人。拳腳相加一分鐘后,李某說停。李某將匕首在被害人肚子上來回劃,十分害怕被害人趕緊說自己皮夾里有400元現(xiàn)金。目睹整個過程的另一名被害人也害怕被打,表示自己支付寶里還有700元。
得手后,李某竟然還主動加被害人微信,說以后只要給錢,也可以充當打手。被害人報警后,李某等六人很快被抓獲。
經調查,李某等人去賓館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雇主要打的人長什么樣子,只知道對方個子一米八。碰巧的是,要打的人當天恰好不在房間。李某等人一看有個人差不多符合條件,就沒去核實一下身份。經審查發(fā)現(xiàn),李某等六人組成的小團伙中,年齡最大的20歲,最小的不過15歲。帶頭的李某雖只有20歲,但小學畢業(yè)就混起了社會,他曾先后因搶劫罪和尋釁滋事罪,在天津和吳江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和拘役三個月。(蘇報融媒記者 趙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