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報融媒記者 袁藝)昨天下午,市教育局召開蘇州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集中采訪會,提醒廣大市民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注意“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資質。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要求掛在辦學場所進門的醒目處,家長在給孩子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要選擇有證的機構。
二要辨廣告。校外培訓機構的招生廣告用語應符合《廣告法》相關規定,近年來,招生宣傳的發布形式除了傳統的媒體廣告、招生簡章外,更多的使用自有網站、微信公眾號、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載體,市民務必要關注媒體發布的廣告,務必仔細甄別內容是否存在虛假、夸大、不科學的表述、不負責任的許諾。
三要簽合同、索發票。市民應主動要求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正規培訓合同,以合同約定形式確認相關收費標準、收退費方式、收費金額等條款,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市民辦教育協會于2014年6月印制了《蘇州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服務合同》適用于校外培訓機構使用。市民在繳費后還應索取正規發票。
一不要去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構。特別提醒市民切勿選擇開設在居民住宅、廠房或者“無證無照”等房屋安全未經鑒定、不具備消防安全設施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少培訓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設置樓層不符合規范,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不足,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家長與孩子應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前明確逃生通道,注意乘坐電梯安全和交通安全。
二不要一次性繳納長期費用。少數培訓機構以公司市場化運作的名義,采取“預收返還”的方式收費,一次性收取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費用,以其利息來沖抵培訓費,這種收費方式不僅屬嚴重違規,而且有非法集資的嫌疑;也有少數培訓機構以高折扣為誘惑一次性收取數年的培訓費,市民不要被打折所迷惑,以確保自身利益。根據《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修訂)》規定,課程項目時限半年以上的按半年度收費。
三不要盲目報班。暑假是孩子休息調整的時期,家長切勿給孩子報太多培訓班,要以孩子興趣為主,根據孩子的個性特點、學習情況,選擇最適合孩子的培訓,做到勞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