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 通訊員黃文博)7月18日、19日,姑蘇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跨多省、涉多人的販賣野生動物案件,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出庭起訴。本案是案情涉及面較大的環境資源類案件,啟動了七人大合議庭審理,這也是姑蘇區法院第二起適應該程序的案件。庭審期間,多名省人大代表,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旁聽了庭審。
此案的承辦檢察官鄭佳俊介紹,涉及本案的嫌疑人有20人。該案中被販賣的野生動物有40余只。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有蟒蛇、長臂猿、巨蜥等,二級保護動物有6個品種。因為涉案人數眾多,犯罪區域跨越多個省份,此案被列為5.31系列特大專案,由公安部進行督辦。2017年7月1日晚,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在高新區滬寧高速出入口將駕駛車輛運輸小熊貓的主要嫌疑人何某和黃某二人抓獲。
經審查,經營水族館生意的何某和做兜售動物生意的黃某均為蘇州本地人,因買賣野生動物相識。2016年初至2017年7月期間,何某單獨或伙同黃某多次非法收購、運輸、販賣長臂猿、小熊貓、獼猴、蜥蜴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2017年5月,因已經賣給買家的長臂猿死掉,黃某、何某伙同他人從浙江嘉興將死掉的長臂猿及其他野生動物運回蘇州。何某不光自己運輸,還通過快遞將大量蟒蛇、蜥蜴運至廣東,并找人寄養代售活體蟒蛇、大型蜥蜴數十條。何某和黃某被抓獲后,一條完整的收購、運輸、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產業鏈被斬斷。
檢察官起訴指控: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期間,被告人何某等6人以非法營利為目的,在明知所收購、運輸、出售的野生動物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多次從江蘇、
浙江、河南、四川、廣東、云南跨六省收購、運輸、出售國家保護野生動物40余只。其他被告人則因非法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9日法庭未當庭宣判,針對庭審中存在的爭議點,檢察官將繼續補充取證。該案擇日繼續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