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一提到小偷,不少人馬上會聯(lián)想到社會上游手好閑的“小年輕”。但是,在姑蘇法院日前審結的一起盜竊案件中,被告人竟然是一名73歲的老人許某。
據介紹,今年春節(jié)前,手中缺錢的許某經過精心預謀,撞開熟人黃某家的房門,入室行竊。經過一番搜查,他竊得黃某藏在席夢思床下的現(xiàn)金11600元,并從一件羽絨服口袋中翻出1枚千足金戒指和1條千足金項鏈,得手后迅速離開。
當晚,許某故意打電話給黃某去“打探消息”。當?shù)弥S某發(fā)現(xiàn)失竊并且已經報警后,許某內心非常惶恐,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睡,他覺得蘇州公安破案能力強大,與其坐等警察上門,還不如自己爭取主動。第二天,許某主動向黃某坦陳了自己的偷竊事實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姑蘇區(qū)法院審理后,依法以盜竊罪從輕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通過對姑蘇法院近三年來受理的涉老案件進行分析可以發(fā)現(xiàn),涉案人員均為男性,平均年齡67歲,年齡最大的被告人75歲。其中六成以上案件為盜竊類案件,多為臨時起意,犯罪動機較為簡單,多為滿足較低層次需求,比如獲取經濟利益、宣泄消極情緒等。”此案的承辦法官說,部分涉案老人因為精神衰弱,思想偏激,這些性格傾向和行為方式成為其犯罪的誘因。此外,涉案老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有的違法后甚至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